烟草批发消费税的计算主要依据《消费税暂行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结合2025年5月11日的最新市场行情,其计算公式如下:

1. 一般情况下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:

应纳税额 = 销售额 × 税率

其中,不含税销售额 = 含税销售额 ÷ (1 +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)。

2. 对于从量计征的烟草产品,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:

应纳税额 = 销售数量 × 单位税额。

3. 若涉及组成计税价格,其计算公式为:

组成计税价格 = (成本 + 利润) ÷ (1 - 消费税税率),

组成计税价格 = 成本 × (1 + 成本利润率) ÷ (1 - 消费税税率),

组成计税价格 = (材料成本 + 加工费) ÷ (1 - 消费税税率),

组成计税价格 = (关税完税价格 + 关税) ÷ (1 - 消费税税率)。

4. 对于进口烟草产品,消费税的计算需结合关税,其组成计税价格为:

组成计税价格 = 关税完税价格 + 关税,

然后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消费税。

5. 若烟草批发环节涉及增值税,需先计算不含税销售额,再计算消费税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:

销项税额 = 销售额 × 税率,

进项税额 = 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 × 扣除税率 + 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。

综上所述,烟草批发消费税的计算需结合销售方式、计税依据及税收政策,确保税额准确无误。